DOMESTIC HELPER

申請外籍家庭幫傭

申請外籍家庭幫傭

說明

台灣人口快速老化所引發的照顧需求不斷地增加,在照顧人力需求的壓力下導致結構性的人力短缺,因此我們對於家庭類移工的需求大量向上攀升。尤其,台灣主要以家中同時有幼兒及長者的核心家庭結構為主,再加上老年及幼年人口的照顧需要日以繼夜、隨時隨地的陪伴,而現有長期照顧人力與所需人力有明顯的差距,因此,這樣的缺口就會需要外籍移工來做長期照顧勞動力的人力補充。

家庭幫傭主要負責照顧家中的長者及幼童,同時也需要負擔洗衣、打掃、煮飯等家庭事務,與家庭成員的連結性非常高;因此,選擇一位合適的幫傭,對家庭的運作及家庭成員來說都相當重要。優幫手提供專人到府輔導服務、視訊面談即時通,用最合理的價格提供客戶頭等艙的服務。

資格

雇主同一戶籍內之被照護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得向勞動部提出外籍幫傭申請:
  • 有3名以上之年齡6歲以下子女。
  • 有4名以上之年齡12歲以下子女,且其中2名為年齡6歲以下。
  • 依下表計算家戶成員,累計點數滿十六點者。雇主聘僱家庭幫傭工作者,1戶以聘僱1人為限。
年齡未滿1歲
7.5
年齡滿90歲以上
7
年齡滿1歲至未滿2歲
年齡滿80歲至未滿90歲
6
年齡滿79歲至未滿80歲
5
年齡滿2歲至未滿3歲
4.5
年齡滿78歲至未滿79歲
4
年齡滿3歲至未滿4歲
年齡滿77歲至未滿78歲
3
年齡滿4歲至未滿5歲
年齡滿76歲至未滿77歲
2
年齡滿5歲至未滿6歲
年齡滿75歲至未滿76歲
1
年齡滿6歲至未滿75歲
不計點
  • 註1. 與雇主不同戶籍或已申請家庭看護工或已列計為申請家庭幫傭之人員者,其點數不予列計。
  • 註2. 年齡之計算以向勞動部提出申請當日為準,以實際年齡判定。
  • 註3. 初生嬰兒需完成戶口申報且與申請人在同一戶籍始列納入計算。
外國人來我國投資或工作,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外資金額:
  • 在新臺幣1億元以上 - 公司所聘僱總經理級以上之外籍人員
  • 在新臺幣2億元以上 - 公司所聘僱各部門主管級以上之外籍人員
上年度營業額:
  • 在新臺幣5億元以上 - 公司所聘僱總經理級以上之外籍人員
  • 在新臺幣10億元以上 - 公司所聘僱各部門主管級以上之外籍人員
在我國繳納綜合所得稅:
  • 上年度薪資所得新臺幣300萬元以上 - 公司、財團法人、社團法人或國際非政府組織主管級以上之外籍人員
  • 當年度月薪新臺幣25萬元 - 公司、財團法人、社團法人或國際非政府組織主管級以上之外籍人員
符合上述年度薪資或當年薪資條件,且年薪新臺幣200萬元以上或月薪新臺幣15萬元以上,且於入國工作前於國外聘僱同一名外籍幫傭,得聘僱該名外國人從事家庭幫傭工作。
  1. 申請人之外僑居留證正反面影本
  2. 申請人經中央主管機關或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發之聘僱許可函影本
  3. 外國人來我國投資證明文件(以外資來華投資或工作申請者需檢附)
  4. 申請人所任職公司上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書影本(以公司營業額達標準申請者需檢附,並加蓋公司及負責人章)
  5. 申請人上年度繳納所得稅之繳款書或聘僱合約影本(以年薪或月薪達標準申請者需檢附,並加蓋公司及負責人章)
  6. 雇主曾聘僱外國人之證明文件(以年薪或月薪達申請標準者且聘僱同一名外籍幫傭達一年上者需檢附)
備註說明:
  • 前項第三款之外籍人員,年薪新臺幣二百萬元以上或月薪新臺幣十五萬元以上,且於入國工作前於國外聘僱同一名外籍幫傭一年以上者,得聘僱該名外國人從事家庭幫傭工作
  • 外國分公司之經理人或代表人辦事處之代表人,準用第一項外籍總經理之申請條件

申請流程

步驟一

約20~30天

  • 作業內容:雇主向就業服務中心辦理求才登記。
  • 同步作業:提供幫傭履歷表或可至本公司進行線上面談。

步驟二

約10天

  • 作業內容:向勞動部申請「招募許可函」。
  • 同步作業:提供幫傭履歷表或可至本公司進行線上面談。

步驟三

約14天

  • 作業內容:取得「招募許可函」、將文件翻譯後向移工輸出國駐台辦事處辦理文件認證。
  • 同步作業:雇主確定人選。

步驟四

約30天

  • 作業內容:文件寄至國外,辦理幫傭入境相關手續。

步驟五

幫傭訓練3個工作天

  • 作業內容:幫傭入境接機/訓練中心。
  • 同步作業:通知雇主,幫傭預計入境日。

步驟六

完成

  • 作業內容:將幫傭送至雇主家報到。
  • 註1. 與雇主不同戶籍或已申請家庭看護工或已列計為申請家庭幫傭之人員者,其點數不予列計。
  • 註2. 年齡之計算以向勞動部提出申請當日為準,以實際年齡判定。
  • 註3. 初生嬰兒需完成戶口申報且與申請人在同一戶籍始列納入計算。
視訊選工
將依您的需要,與看護工視訊挑選
履歷選工
將依您的需要,E-Mail或履歷表給您挑選
赴海外選工
將依您的需要,至當地選工
(衍生費用需自付)

申請費用

薪資
$20,000元/月
家庭類移工尚未適用勞基法,依勞基法及聘僱契約規定(通常勞動契約中:工作滿一年有特休假7天)
加班費
$667元/天
$2,668元(4天)/$3,335元(5天),看護工每7天休假1天,不休假加班費$667元/天)
就業安定基金
$5,000元
勞動部三個月為一期寄發繳款單,雇主應於期限內持單繳交
健保費
$1,329元/月
依投保薪資NT$27,470元計算,移工自付$426元/月 (自113年1月1日起)
平均每月負擔金額
$29,049元/月
含假日不休假(以一個月有4個星期天為例)津貼
職災保險
$49元/月
勞保局三個月為一期寄發繳款單,雇主應於期限內持單繳交
意外險保額
$355~495元/年
30~50萬以上(依保險公司實際收費)
說明:
  • 目前家庭類移工尚未納入勞基法適用範圍,故基本工資依輸出國駐台辦事處規定。
  • 健保及勞保以基本工資等級為投保薪資,若政府有調整依政府規定之。
  • 外籍家庭幫傭工作期滿之返鄉機票,原則上由雇主負擔,惟於契約另行約定或因看護工因素致聘僱關係終止者除外。
居留證
入出國及移民署
NT$ 1,000元/年
體檢
衛生署指定醫院
標準體檢約NT$2,000~2,500元/次,依醫院實際報價為準,特殊預防針或檢查另計(入境3天內、6個月、18個月、30個月)
在台服務規費
移工服務公司
第一年NT$1,800元/月
第二年NT$1,700元/月
第三年NT$1,500元/月
說明:
  • 本公司負責申辦各項流程、移工在台期間各項作業及專職翻譯人員為您服務。
  • 費用請洽業務部:02-21002325#5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