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急需人力 民眾仍需確實查驗證件

日期:
2025-02-12
住院急需人力 民眾仍需確實查驗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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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急需人力 民眾仍需確實查驗證件

【外勞社記者楊孝慈二月十二日臺北報導】

許多不肖仲介業者看準病患住院期間,家屬欠缺人手,又不諳聘僱外國人相關法令,經常於醫院各處留下名片,或是直接在病房詢問病患家屬,導致家屬違法僱用受罰。臺北市政府勞動局提醒,民眾聘僱外國人落實查驗證件,或是直接洽詢醫院護理站,與醫院有合作契約的專屬委託看護配合,保障自身權益。

 勞動局說明,醫院常見到的違法聘僱樣態為病患家屬以為所聘僱對象是新住民,此類身份雖無須申請工作許可,但雇主仍須查驗其身分證或未逾期的合法居留證、居留證上的居留事由為「依親-夫」或「依親-妻」、居留證上有「持證人工作不須申請工作許可」字樣,以及依親戶籍謄本資料的「正本」證件,仔細核對相片及身分資料並拍照存證自保,確認為其本人所有,且查驗期間也不得讓外國人先行從事工作,以免違法受罰。

 勞動局長高寶華提醒,根據就業服務法規定,雇主欲聘僱外國人,應向勞動部申請並獲許可後始可聘僱,若違法聘僱未經許可、許可失效及他人所申請聘僱外國人,或非法容留,將處15萬元以上75萬元以下罰鍰,處分頗重,雇主應善盡查證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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