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聯移工逾9萬人 加強源頭管理 外仲共573家去年增定期查核機制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二月廿四日臺北報導】
在台失聯移工人數已逾9萬人,為源頭控管降低外國人行蹤不明,勞動部113年增定期查核機制,外國人力仲介公司輸出來台的外國人,其行蹤不明逾規定人數及比率祭出停權處份,目前已查核3次,另外,除對越南仲介要求墊付來台90天內失聯的越勞安置遣返費用,將透過雙邊會議,要求其餘國家也一併適用。
根據統計,截至113年底,外國人力仲介公司認可有效家數是573家,較前年555家、增加18家,其中印尼242家、越南147家、菲律賓113家、泰國70家以及馬來西亞1家。
越南失聯最多 印勞次之
勞動部公布114年1月底全臺移工人數共81萬8,467人,其中印勞最多有27萬3,178人、越勞次之有22萬1,936人、菲勞15萬6,864人居第三,泰國則為7萬人左右。根據移民署113年底資料,逾9萬人失聯, 從國籍來看,失聯最嚴重的是越南籍移工,有5.7萬人,近7成是男性廠工;失聯第2高的則是印尼籍移工,達2.8萬人,以女性看護工居多。
勞動部為從源頭管理,針對引進移工來臺外國仲介公司,如有發生失聯人數或比率異常集中情形者,將處以停權處分,以遏阻不法行為,在113年起實施,針對外國仲介公司每年3月、6月、9月及12月定期查核,外國人力仲介公司接受委任仲介其本國人或其他國家人民至中華民國境內工作,其所仲介之外國人入國後1個月內發生行蹤不明情事之人數及比率。。
外國仲介引進1至50人,行蹤不明比率達7.82%以上;引進51人至200人,行蹤不明比率達6.35%及4人以上;引進201人至500人,行蹤不明比率達4.3%及13人以上;引進501人至1,000人,行蹤不明比率達3.33%及22人以上;引進1,001人以上,行蹤不明比率達2.94%及34人以上。
據了解,去年首次查核被停權7日的外國人力仲介係越南仲介,第2次查核則是沒有外國仲介超標,目前正在進行第三次查核,已有外仲超標,勞動部按程序,已先發公文給予外仲14天陳述意見期。
越仲需負擔越勞遣返費用
此外,越南仲介在申請認可文件時需切結會負擔行蹤不明越勞的遣送費用,對於越勞來台90天內失聯,查獲後的安置遣返費用將會通知越仲付費,若是越仲不願負責,其許可證展延認可時,勞動部將會不予認可,通知其繳完費用後,才會予以認可。
因此為遏止移工行蹤不明,課國外仲介責任,勞動部已規劃在雙邊會議時,會與其他國家會談,將該規定擴大到所有移工來源國;114年雙邊會議菲、泰將在台灣舉辦,越南與印尼則是輪到當地國舉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