暫緩印移工 雇主引進許可效期主動延長3個月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十二月十六日臺北報導】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6日宣布,持續暫停引進印尼籍移工來臺工作,並視當地疫情狀況,再決定重新開放之時間;對此,勞動部說明,雇主可改聘越南、菲律賓或泰國籍移工,已請其他移工來源國駐臺代表處協助,勞動契約驗證能加快,同時對於雇主引進許可效期主動延長3個月。
另移工入境後,仍應依指揮中心指示進行檢疫14日,社福類、不限類別重出入國、菲律賓籍移工入境統一由政府安排集中檢疫。衛生福利部調撥勞動部運用集中檢疫床位數已擴增至1,700床,近期取得簽證之移工,均可立即取得集中檢疫床位,無須等待床位造成延後入境。如今日釋出床位有298床,登記的只有81人。
指揮中心日前宣布自12月4日至17日暫停引進印尼籍移工二週,受影響有2,394名家庭看護工雇主;今天又宣布自12月18日起,將持續暫停引進印尼籍移工。
勞動部表示,雇主引進移工的許可效期為6個月,6個月期滿未能引進移工,如有不可歸責的事由,得向勞動部申請延期。為協助雇主改聘其他國籍的移工,勞動部針對雇主所持有具入國引進效力的許可函,如於109年12月16日起至110年3月16日止期間內效期屆滿,均自動延長效期3個月(例如原於109年12月25日屆滿,效期就延長至110年3月25日),無須再由雇主向本部提出申請延期,以利雇主有充裕的時間改聘越南、菲律賓或泰國籍移工來臺工作。
勞動部指出,已分別聯繫越南、菲律賓、泰國的駐臺代表處,針對由印尼變更為引進其他國家移工的雇主,給予專案協助,加速勞動契約的驗證程序,縮短引進移工的行政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