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看護喘息服務衛福部擬再放寬資格

日期:
2020-09-28
外籍看護喘息服務衛福部擬再放寬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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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看護喘息服務衛福部擬再放寬資格

被照顧者符合失能等級2-8級即可使用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九月廿八日臺北報導】

現階段「擴大外籍看護工家庭使用喘息服務計畫」適用對象,凡經照管中心評估屬長照需要等級為第7級或第8級者,只要外籍看護工短時間休假,即可申請喘息服務,衛福部持續追蹤服務需求與使用情形滾動檢討修正,日前已發函給勞動部,說明將外籍看護工家庭喘息方案使用資格放寬,未來只要符合照管中心評估失能等級為第2級至第8級即可使用。

依據衛福部109年9月28日在立法院衛環委員會業務報告,經統計108年度聘僱外籍看護工之被照顧者使用擴大喘息服務之人數為1,800人(服務人次為1萬4,726人次);109年1月至7月份服務人數為5,152人(服務人次為4萬3,983人次),服務量已大幅成長。

為保障外籍看護工短時間休假時,被照顧者之安全與照顧品質,衛福部長照司副司長周道君表示,近日已與勞動部協調針對聘有外籍看護工家庭之被照顧者,如經長照需求評估符合失能等級2至8級,即可申請喘息服務,不受30天之限制。

勞動部則指出,當初就安基金委員會通過1年編列1.82億元,支付外籍看護工家庭喘息方案,已收到衛福部通知將使用對象資格放寬,由於使用經費並未改變,無須再經就安基金委員會審查。

衛福部與勞動部共同推動「擴大外籍看護工家庭使用喘息服務計畫」,自107年12月1日起,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之被看護者,如經長期照顧管理中心評估符合第7級或第8級且為獨居(僅與外籍家庭看護工同住)或主要照顧者為70歲以上的長照需要者,於所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無法提供照顧時,可申請使用居家、機構、日間照顧、夜間喘息等喘息服務,並依據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及一般戶等身分別給予100%、95%或84%費用補助額度,預估約2.8萬戶適用,所需經費一年約3.6億元,由衛福部與就安基金各負擔一半。

「擴大外籍看護工家庭使用喘息服務計畫」在108年9月24日放寬適用對象,凡經照管中心評估屬長照需要等級為第7級或第8級者,只要外籍看護工短時間休假,即可申請喘息服務,預估符合受益人數達17.9萬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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