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健康管理未落實快篩 最高罰30萬元

日期:
2022-07-03
自主健康管理未落實快篩 最高罰3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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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居檢天數縮短為10天 3/7起生效 自主健康管理未落實快篩 最高罰30萬元

【外勞社記者楊孝慈三月七日臺北報導】

入境者居家檢疫天數自3月7日起縮短為7天,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提醒,民眾於執行隔離或檢疫措施期滿後的自主健康管理期間,務必按時執行家用快篩試劑檢測,並配合於雙向簡訊回報檢測結果,對於未回報檢測結果者將加強追蹤查處。指揮官陳時中表示,疫情如能穩定控制,未來將再縮短檢疫天數,這段期間也會持續觀察快篩回報率,作為評估的指標之一。

指揮中心日前宣布開放商務人士入境,同時調整居家檢疫天數,由14天縮短為10天,居家檢疫結束後接續7天自主健康管理,來台工作的藍領移工也比照適用,相關措施自3月7日起生效。

指揮中心表示,為與國際接軌並兼顧維持國內防疫量能、社會經濟活動及有效控管風險,確定病例的密切接觸者居家隔離天數,以及入境者居家檢疫天數,自7日零時起,均縮短為10天,其中居家檢疫者係以航班表定抵台時間作為判定。

指揮中心指出,隔離或檢疫措施期滿後接續執行7天自主健康管理,期間家用快篩試劑檢測增加為2次,其中第3天、第6天或第7天各1次,檢測結果應透過發送雙向簡訊回報,以即時掌握檢測結果,進行必要防治措施。

指揮中心提醒,依傳染病防治法第48條第1項、第58條第1項第4款規定,隔離或檢疫措施期滿執行自主健康管理者,自主健康管理期間應配合回復雙向簡訊或接受電話詢問健康情形等必要的關懷追蹤機制,違反相關規定,居家隔離者將依第48條、第67條,可裁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居家檢疫者可依第58條、第69條,可裁處1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國內疫情平穩,外界希望入境檢疫期可再縮短,對此陳時中回應,如疫情能夠穩定控制,準備在此前提下再縮短檢疫天數,不過他也坦言,縮短後的風險會提高,因此必須要有民眾的高配合度。除疫情狀況外,也會觀察快篩回報率,對於未配合的民眾,會依照依照法令嚴格執行。

因應Omicron新型變異株威脅,國內本土疫情尚未平息,存在社區傳播風險,檢疫、隔離及自主健康管理措施皆是控制疫情的重要方法,請民眾務必配合、遵守相關規範,共同維護社區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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