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整居檢採檢頻率 第10天執行一次快篩4/20起生效 期間有症狀另提供1支備用

日期:
2022-04-22
調整居檢採檢頻率 第10天執行一次快篩4/20起生效 期間有症狀另提供1支備用
目錄

調整居檢採檢頻率 第10天執行一次快篩4/20起生效 期間有症狀另提供1支備用

【外勞社記者楊孝慈四月十九日臺北報導】

鑒於國內社區疫情持續擴大,每日新增居家隔離對象持續大幅增加,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自4月20日零時起調整採檢頻率,表定航班抵台時間入境的居家檢疫對象,首日進行一次PCR採檢,第10天即也就是居檢最後一天進行一次快篩,中間再提供1支快篩試劑備用,於居檢或自主健康管理期間出現症狀時使用。

此外,指揮中心也指示各縣市政府,於一週內全面啟動COVID-19確診個案居家照護管理措施。

指揮中心進一步說明,調整後的居家隔離及居家檢疫採檢措施,屬於居家檢疫對象者,原於檢疫期間第3、5天、檢疫期滿當日(第10天)、自主健康管理期間第2天、第4天實施的5次快篩,調整為檢疫期滿當日執行1次快篩,另提供其備用快篩試劑1支,於出現症狀時使用。

經研判為確定病例密切接觸者的居家隔離,則是安排1次快篩或PCR,如為快篩陽性則以PCR確認;另原於隔離期間第5天至第7天、隔離期滿當日(第10天)、自主健康管理期間第2、4天實施的4次快篩,調整為隔離期滿當日執行1次快篩,另提供備用快篩試劑1支,於出現症狀時使用。

分享文章